发布时间:2024-01-27 02:21:20 阅读量:
申请人:王某某,女,19671年6月9日出生,汉族,住某 县某乡中韩某村中街二区4号。电话:。
被申请人:河北省某管理局,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北大街8号,法定代表人:刘某,电线----。
1996年起,申请人接受被申请人聘用,在被申请人某管理局宿舍担任门卫并兼职宿舍楼长工作。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维基体育申请人每天值班12小时,节假日不休息,被申请人未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的权益,申请人向仲裁委提出申请,望仲裁委能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