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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体育: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2:07:17    阅读量: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1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李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同意选举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简历附后。

  李波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成都工程检测研究所、深圳市火王燃具公司、广东好伙伴燃具电器有限公司和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现任SAC/TC174/SC1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用五金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第八届中国日用五金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5年9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帅丰电器实验室主任;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实验室主任。同时李波先生曾获得绍兴市劳动模范、绍兴市五一劳动奖章、绍兴工匠等荣誉和称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五合西路100号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商若云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1、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维基体育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维基体育: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商若云女士、邵于佶女士、邵贤庆先生、王中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陆健先生、吕晓红女士、宓明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商若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邵于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上述人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各委员会召集人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陆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徐锦女士、王仲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邵于佶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邵贤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丁寒忠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王中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且聘任丁寒忠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丁寒忠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俞眉妃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俞眉妃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俞眉妃女士已按相关规定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换届完成后,丁寒忠先生、厉国威先生、俞毅先生、冯震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朱益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